关于做好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琼教高〔2018〕153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通知你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依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中期检查的材料,填报《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以下简称《报告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同时报送课题研究成果复印件。具体是:
1、中期检查材料:《报告书》、成果复印件、《汇总表》各一式2份。成果复印件附在《报告书》后面胶订成册,成果为论文的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著作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报告书》、《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项目中期检查材料以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2、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18年9月26日。
3、材料报送地点
(1)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材料送到办公楼四楼405室。
(2)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材料送到泰坚楼二楼210室。
4、联系人
(1)科研处:刘建华,电话:66163260,电子信箱:ljh165@126.com。
(2)社科院:杨德禧,电话:66262189,电子信箱:1042017497@qq.com。
附件:1、中期检查报告书
2、检查汇总表
3、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
海南大学科研处、社科院
2018年8月26日
1、中期检查报告书
2、检查汇总表
3、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