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海南大学学习贯彻研究党的十九大精神校内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9年01月21日 17:58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点击:[]

关于做好海南大学学习贯彻研究党的十九大精神校内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海南大学学习贯彻研究十九大精神校内科研项目”的立项时间为2018年4月6日。根据《关于申报海南大学学习贯彻研究党的十九大精神校内科研项目的通知》,以研究报告结项的,研究期限为6个月;以系列论文结项的,研究期限为12个月。现以研究报告为结项形式的已经到期,请各有关单位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海南大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结项工作。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如实填写《海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按填表说明要求提交纸质结项材料,我院将组织专家做好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结项材料:纸质《审批表》后附研究成果装订成册1份。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2月26日。

3.材料报送地址:海甸校区泰坚楼二楼210室。

联系人:杨德禧,电话:66262189。

附件:

1.海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审批表

2.海南大学学习贯彻研究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立项名单

海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9年1月21日

1.海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审批表

2.海南大学学习贯彻研究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