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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第一批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2019年04月12日 17:44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点击:[]

海南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第一批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学校思政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推动我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一体化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教职工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第一批专项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海南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办公室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二、课题要求

严格按照选题申报,题目不能自拟。

三、申报时间

截止2019年5月8日。

四、项目报告时限

项目完成时间为8个月,即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

五、限定选题

1.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重要论述研究

2.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构建研究

3.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高校“三全育人”一体化工作体系研究

4.课程育人功能及实现路径研究

5.科研育人功能及实现路径研究

6.实践育人功能及实现路径研究

7.文化育人功能及实现路径研究

8.网络育人功能及实现路径研究

9.心理育人功能及实现路径研究

10.管理育人功能及实现路径研究

11.服务育人功能及实现路径研究

12.资助育人功能及实现路径研究

13.组织育人功能及实现路径研究

14.“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保障机制研究

15.“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评价机制研究

16.“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协同机制研究

17.“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激励机制研究

18.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形势下高校意识形态风险及应对研究

19.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高校党建创新研究

20.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主三辅”实践教学模式推广机制研究

六、有关要求

1.第一批立项的每个课题研究经费为20000元,一次下拨。

2.各项课题通过调研报告或专题论文的形式完成。论文要求至少发表一篇核心论文,研究报告要求25000字以上。所有研究成果都需提交一份切实可行的相关工作实施方案,供学校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3.各立项课题要在规定时间内结题,超过研究期限尚未结题的,课题自行终止撤项。届时将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验收合格方允结题,不准以各种借口暂缓、延迟结题或中断研究任务。学校将于9月份开展项目中期检查。

4.请各单位(部门)发动本单位(部门)人员积极申报,所有教职工(含此前获得各类专项课题的人员)均可以申报,鼓励吸纳校外专家参与课题研究。填写好的《海南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专项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由所在单位(部门)统一收集后加盖公章,并于2019年5月8日前交至社科院杨德禧老师处(电话:66262189,泰坚楼210室),逾期不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042017497@qq.com。

5.海南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通知。

七、联系方式

1.海南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办公室:温小平,电话:66218973。

2.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杨德禧,电话:66262189。

附:海南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专项项目申请书

2019年4月12日

附:海南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专项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