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24日 17:41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点击:[]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琼教科研〔2019〕9号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教研机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教管办,省内各高校,省直属各中职学校和中学:

为加强课题研究过程性管理,督促课题组按规定开展研究工作,如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管理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6~2018年期间获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尚未开展中期检查的各类课题,重点检查2018年度立项的各类课题。已完成中期检查的课题无需重复检查。

二、检查要求

(一)请各单位在7月5日前组织专家(至少2人)完成本单位管理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并在每个课题的《课题中期检查汇报表》中撰写中期检查意见,检查形式为查阅材料和听取课题组中期汇报。

(二)检查要点包括课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是否已取得预期成果,成果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研究过程性材料是否丰富、规范、完整、真实,课题研究还存在哪些问题等,并对课题下一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三)特别注意检查课题组论文发表的规范性,是否严格按照琼教科研〔2017〕10号文件要求发表论文,所发期刊是否假期刊和垃圾期刊,如发现应督促课题组立即整改,重新规范发表论文。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在7月5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办。

(一)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各单位填写好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汇总表后,发送到我办邮箱。

(二)重点课题的《课题中期检查汇报表》:如本单位有重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请将重点课题的《课题中期检查汇报表》word版文档(文件名为重点课题中期检查表:课题编号+姓名+课题名称)发送到我办邮箱,重点课题还需将纸质版《中期检查汇总表》提交我办审核盖章。

四、其他

(一)根据课题管理规定,各单位必须认真履行中期检查职责,按要求完成对本单位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

(二)请各课题组到我办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课题中期检查汇报表》并按要求填写好,按要求提交所在单位或市县科研管理部门完成中期检查,如不按要求开展中期检查的省规划课题,将不能申请结题。

(三)中小学教师的小课题我办不统一要求开展中期检查,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也可要求所在学校自行检查。

(四)联系方式:36652759;联系人:伍老师;邮箱:hnkt08@163.com;网址: hi.hnjs.org/9036。

附件(百度网盘提取密码:mtnc):

1.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2.课题中期检查汇报表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海南大学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7月3日。

材料报送:泰坚楼二楼210室。联系人:王冬梅,电话:66262189,电子邮箱:275334204@qq.com

1.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2.课题中期检查汇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