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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9年07月10日 15:33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点击:[]

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琼教科研〔2019〕12号),我校现组织开展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类别与对象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采取分类申报,分类评审,每人只允许选择其中一类课题申报,课题申报类别、对象、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不得书面推荐申报。重点课题每项给予1~2万元课题资助。

(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高校老师申报一般课题将给予每项5000元课题资助。

(三)凡已主持由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在研省规划课题且未结题的不得申报。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报、重复申报、虚报挂名,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同时参与申报另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2个课题申报,严禁违规申报。

(四)请所有课题申请人先认真阅读琼教科研〔2017〕10号文件,了解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管理相关要求,按要求规范申报课题。

二、选题要求

所申报的课题选题必须结合本单位、本人的教育教学实践,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预期成果要具有可推广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请根据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并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自拟课题名称,选题要符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紧贴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内容聚焦,对象明确,方法科学,严禁申报假大空的选题。

(二)凡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原则上20字以内,最多不超过25个字。

(三)不接受以编写教材、丛书、工具书、教辅教材、试卷试题、各类编著、论文集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申报,所有课题除申请人外,参与人限10人以内。

(四)所申报课题必须是教育教学领域的选题,不接受纯学科、纯专业类别选题的课题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1.纸质版申报材料:《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2份,报送单位盖章的《2019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2)。纸质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任何个人直接报送。不要盖学院公章。

2.电子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材料内容、顺序一致,包括申报课题的电子版《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和本单位电子版《2019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材料请全部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共?项;每个课题申请书word文档统一编号命名为:序号-申报类别-高校-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doc;信息汇总表命名为:单位名称:2019年课题立项信息汇总表.xls。电子材料请各单位按要求整理打包后在提交纸质材料时同步统一发送到275334204@qq.com。不接收任何个人直接发送申报材料。

3.送交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9月8日。

4.材料报送:泰坚楼二楼210室。

5.联系人:王冬梅,电话:66262189 附件(请点击查看或下载):

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

2.2019年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

3.琼教科研〔2019〕12号: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pdf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

2019年7月10日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

2019年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

琼教科研〔2019〕12号: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