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教高〔2019〕204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强化教学基础地位,深化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也为加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发挥我省高校在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申报;
(五)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
三、项目层次、立项指标数额
(一)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二)根据近3年各校立项情况并结合各校实际,2020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307项(不含委托项目),采取分校下达指标方式,我厅不再组织评审。
(三)项目类别、项目层次及相应指标数额由学校统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学校指标数额的30%。各校申报指标数额如下:
1.本科高校
海南大学60项
海南师范大学50项
海南医学院50项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项
三亚学院15项
海口经济学院15项
琼台师范学院15项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10项
2.成人高校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6项
3.高职院校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9项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9项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7项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7项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7项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5项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5项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5项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3项
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3项
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3项
海南健康管理职业学院3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详见附件1、2)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鼓励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倾斜;
(三)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各高校申报项目中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不得少于总数的60%;
(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从我省高等教育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科学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的12大产业,鼓励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五、申报程序
(一)各高校根据指标数额遴选项目,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12月10日前以正式公文上报我厅;
(二)各高校要组织开展网络填报,并于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填报网址:124.225.62.14(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
六、其他要求
(一)各高校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形式审查,充分发挥校教学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作用,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
(二)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性;
(三)我厅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书;
(四)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20年1月;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人:梁俊,联系电话:65339364。
附件:1.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
项指南
2.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海南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5日
海南大学本次申报对于人文社科类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1.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指标数额指标为15项;
2.学院须组织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并进行排序,然后统一将申报项目的申报书(一式1份)及排序汇总表(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在12月2号前送交人文社科处项目管理办公室(泰坚楼210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5334204@qq.com,过期不候。
联系人:杨德禧 王冬梅,联系电话:66262189
琼教高[2019]204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019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