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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13日 11:32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点击:[]

琼教高〔2019〕209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我厅决定对2018年度立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度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推迟或终止研究工作的原因等。

三、检查程序

中期检查以学校为主组织实施,同时将检查结果报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中期检查将作为高校教改、科研项目后续拨款的主要依据,中期检查不合格或问题较为严重者,将视情形做出暂停后续拨款或撤销立项等处理。

(二)检查范围内每个未结题项目均要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由学校管理部门审核、存档。

(三)请学校严格把关,并于12月16日前将《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梁俊;联系电话:65339364。

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

中期检查报告书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

中期检查汇总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11日

海南大学对报送结项材料要求:

1.各位课题负责人须按以上文件要求填报《中期检查报告书》。

2.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13日之前统一将本单位所有《中期检查报告书》和《中期检查汇总表》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办公室(泰坚楼210),并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邮箱:275334204@qq.com

联系人:杨德禧 王冬梅,联系电话:6626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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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hainanu.edu.cn中期检查报告书、中期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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