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10日 16:53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点击:[]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海南省高等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

结题工作的通知

琼教高〔2019〕219号

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9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

(二)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

1.项目《申请评审书》、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书》、《变更申请表》各1份;

2.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1套(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

(三)《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

四、提交说明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20日,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3月27日前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417室。

五、其他要求

(一)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二)各高校相关管理部门要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确保结题顺利。

联系人:梁俊,联系电话:65339364。

海南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4日

海南大学对报送结项材料要求:

1.各位项目负责人须按以上结项要求在2020年3月19日前在结项平台提交结项材料;

2.请将所有结项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2份)于2020年3月24日前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办公室(海甸校区泰坚楼210),并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邮箱:275334204@qq.com

联系人:杨德禧 王冬梅,联系电话:66262189。

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结项材料统一格式

3.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

4.经费决算表

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结项材料统一格式

3.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

4.经费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