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工作的通知》(社科工作办通字[2020]第2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做好我校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范围、报送数量按《通知》要求登记、报送。
二、登记报送的程序
各相关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准确填写本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出版情况(填写要求请参考《成果出版情况填写操作手册》),并以单位集中将出版物按规定数量交至泰坚楼210室。学校集中寄送国家社科办。
注:如尚未注册开通“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项目负责人,请抓紧注册并告知,我们尽快审核通过。
三、登记报送时间
对2020年8月31日之前出版的成果,请各单位于2020年9月25日之前完成集中登记并送到社科处;对2020年8月31日之后出版的成果,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在成果正式出版后1个月内在线登记,按《通知》要求报送的数量送到社科处。
联系人:杨德禧,电话:66262189。
附件:
1.《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工作的通知》(社科工作办通字[2020]第21号)
2.成果出版情况填写操作手册
3.登记报送成果出版物答疑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