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琼教科研〔2020〕16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教研机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教管办,省内各高校,厅直属各中学、中职学校:
为促进我省教育科研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办计划组织开展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各市县、省直属学校、高校在2020年9月22日前收齐申报材料,2020年9月22日-2020年9月25日17:00报送我办(可快递),逾期不予受理。
二、课题申报类别与对象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采取分类申报,分类评审,每人只允许选择其中一类课题申报,申报人必须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才能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面向全省在职在岗专任老师申报,以高校、示范中职校、省一级学校为主,欢迎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省外引进的校长、骨干教师积极申报。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面向全省在职在岗专任老师申报,以高校、中职学校、省一级学校为主,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限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专任老师申报,高校、中职学校老师不得申报。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省级教育科研骨干或主持小课题累计获得两次省级优秀。
(四)凡已主持由我办立项的各类在研省规划课题且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已申报过省社科联的课题无论是否立项都不得再重复申报我办课题,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报、重复申报、虚报挂名,请各单位严格把关,严禁以上违规申报行为。
(五)2019年、2020年被撤销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六)请所有课题申请人先认真阅读琼教科研〔2017〕10号文件,了解我办课题管理相关要求,按要求规范申报课题。
三、选题要求
所申报的课题选题必须结合本单位、本人的教育教学实践,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预期成果要具有可推广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请根据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并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自拟课题名称,选题要符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紧贴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内容聚焦,对象明确,方法科学,严禁申报假大空的选题。
(二)专项课题:专项课题必须围绕自身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进行选题,课题选题切入点要小,内容要具体、可操作,课题名称自拟,严禁申报“***学科教学有效性研究”等假大空的选题,可重点关注劳动教育及其在各学科中的渗透方面的选题。
(三)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不接受以编写教材、丛书、工具书、教辅教材、试卷试题、各类编著、论文集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申报,所有课题除申请人外,参与人3~10人。
(五)所申报课题必须是教育教学领域的选题,不接受纯学科、纯专业类别选题的课题申报。
四、申报程序
本次采取逐级申报评审,各单位、各学校必须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择优报送,且一律要将本单位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和正式发文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具体申报程序评审如下:
(一)校级申报评审: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本校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打分,按指标遴选出其中的优秀课题上报上一级评审(高校及省直属学校请直接报省级评审)。
(二)市县评审:各市县科研主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市县学校报送的课题进行评审打分,按指标遴选出其中的优秀课题上报上一级评审。
(三)省级评审:我办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课题进行评审打分,按指标择优立项,发放课题立项通知书。
五、申报指标分配
由于省级科研经费有限,根据各单位历年课题申报积极性、课题结题质量和对课题认可程度确定本次申报的指标分配,对于不认可为省级课题的高校不再接受申报。本次课题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分配指标进行申报,不能突破。各单位的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单位名称 |
重点课题 |
一般课题 |
专项课题 |
总数 |
海口市 |
5 |
30 |
90 |
125 |
三亚市 |
2 |
10 |
30 |
42 |
儋州市 |
2 |
8 |
15 |
25 |
定安县 |
2 |
8 |
15 |
25 |
临高县 |
2 |
8 |
15 |
25 |
其他市县 各 |
1 |
5 |
10 |
16 |
海南中学 |
2 |
5 |
10 |
17 |
海师附中 |
1 |
3 |
6 |
10 |
海南省国兴中学 |
1 |
3 |
6 |
10 |
海南省农垦中学 |
1 |
3 |
6 |
10 |
其他省直属中学 各 |
1 |
2 |
4 |
7 |
省属中职学校 各 |
1 |
2 |
0 |
3 |
其他各类附属学校幼儿园各 |
1 |
2 |
4 |
7 |
海南师范大学 |
5 |
15 |
0 |
20 |
琼台师范学院 |
2 |
8 |
0 |
10 |
海南大学 |
1 |
4 |
0 |
5 |
海南医学院 |
1 |
2 |
0 |
3 |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
1 |
2 |
0 |
3 |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1 |
2 |
0 |
3 |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
1 |
2 |
0 |
3 |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
1 |
2 |
0 |
3 |
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 |
1 |
2 |
0 |
3 |
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1 |
2 |
0 |
3 |
说明:为保障规划课题申报质量,不再单独设置自筹课题类别,请各单位按照以上指标进行申报。 |
六、省级评审材料报送
今年课题申请书需要分别提交署名稿和匿名稿。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任何个人直接报送。报送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至25日17:00,快递请在23日前寄出,并在工作群内告知,逾期不收。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
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署名稿(附件1)纸质版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签名盖章原件一份。
2.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匿名稿(附件2)纸质版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夹在署名稿中。匿名稿中不能出现课题组所有人员名单及所在学校名称,否则不予参评。
3.报送单位盖章的《2020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3,由申请人填写,单位汇总)。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
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内容、顺序一致,全部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共?项。请各单位按要求整理打包后在提交纸质材料时同步发送到我办邮箱:hnkt08@163.com。
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署名稿WORD版,文件名按要求修改为:序号-申报类别-学段分类-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doc。匿名稿不需要交电子版。
2.本单位《2020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Excel版,文件名按要求修改为:单位名称:2020年课题立项信息汇总表.xls
(三)在线填表
非常重要!点击在线填写《2020年省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登记表》:请各单位在完成初审确定上报名单后,尽快通知拟上报省级评审的课题申请人通过手机或电脑在9月22日0点~25日24点期间点击此链接填写:https://www.wjx.top/jq/85969064.aspx。未按时填写的课题将无法进入省级立项评审,请课题申请人要特别留意。
七、其他
(一)请各单位尽快转发本通知,并积极组织老师申报,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二)受疫情影响,今年财政经费缩减,因此,2020年所立项的所有课题均无经费资助,全部到结题时根据课题成果鉴定等级按相应标准发放课题奖励。
(三)邮寄地址:海口市兴丹路22号省教研院204#;联系电话:36652759,联系人:伍海云,王女。
(四)省规划办网站: hi.hnjs.org/9036或好研网cerhy.com教育科研栏目。
附件(请点击查看或下载):
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署名稿)
2.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匿名稿)
3.2020年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申请人填写,单位汇总)
4.点击在线填写《2020年省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登记表》
5.琼教科研〔2017〕10号文件【阅读文件】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海南大学申报要求:
1.各单位务必做好申报课题的排序。
2.申报材料(由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署名稿原件2份。
(2)《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匿名稿4份,夹在署名稿中。
(3)《2020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1份,发至1042017497@qq.com。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逾期不候。
4.其他事项遵循上述通知要求。
联系人:杨德禧,电话:6626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