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海南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老师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中期检查,本次检查的范围包括2019年及以前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立项的在研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截止至2020年10月20日期间已提交或要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不参加本次年度检查、中期检查。
二、2018年获得资助立项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在线逐项填写项目进展情况,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未能按时完成中期检查的项目,不能申请结项。
三、除第一、第二条之外的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年度检查表》,《年度检查表》电子版,发到1042017497@qq.com信箱,不须报送纸质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检查工作,于2020年10月20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中期检查的在线填报,单位集中报送项目年度检查材料的电子版。
联系人:杨德禧,电话:66262189。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年度检查表
2.国家社科基金在研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一览表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