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省级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研究基地:
2020年省级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现开始受理申报。根据《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琼社科[2014]4号)、《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琼社科[2014]58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就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省级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立项、研究和管理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深入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出一系列可圈可点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
二、课题设计
1.资助额度:每项课题拟资助20000元。
2.最终成果形式: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著作完成时限一般为2至3年,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3至4年,研究报告完成时限控制在半年以内。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报。
3.最终成果要符合如下条件:(1)系列论文要求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3篇)。其中,一般课题一般要求有2篇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自筹经费课题一般要求有1篇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每篇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2)研究报告一般要求1份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1份3000-5000字的对策建议。对策建议须提前送省社科联编发成果参阅件,成果入编参阅件方可提出结项申请;总报告经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与查重报告一并提交省社科联,查重率不得高于15%(含15%);(3)著作(书稿)一般要求20万字以上(鉴定通过才能出版)。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必须为基地的专(兼)职研究人员。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以及近五年内被撤项、近三年被终止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申报课题必须按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
3.每个基地限报5项课题以内。
4.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1份)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7份)。《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要求A3纸双面印制,夹在申请书内。《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请从海南社会科学网下载使用(http://www.hnskl.net)。
5.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6.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7.申报时间从2020年10月16日起至11月2日止,逾期不候。请各基地严格把关,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课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基地和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后,报送我会学会学术部。
我会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工商职业学院行政楼601室,联系人:徐娜,电话:65335787。
专此通知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
1.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2018)
2.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2018)
3.2020年省级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申报一览表
海南大学申报要求:
请相关研究基地根据上述通知要求,结合本基地建设实际,组织研究人员申报。相关事宜如下。
1.每个基地最多申报5项,超项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
(1)纸质《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8份,《申请书》“六、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务必加盖基地公章(如无基地公章,则盖基地依托学院公章)。
(2)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2020年省级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申报一览表》。
3.所有申报材料以基地(或基地依托学院)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4.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下午15:00至17:40。提前或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德禧,电话:66262189,电子信箱:1042017497@qq.com。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