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海南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校内专项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第一批专项课题招标公告》和《海南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第二批专项课题招标公告》,结项时间已经到期,请各有关单位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海南大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结项工作。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如实填写《海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按填表说明要求提交纸质结项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做好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根据安排,成果入选《新时代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模式创新与探索》或被学校党委“三全育人”综合改革采纳,可申请免于鉴定,但仍需填写结项审批表。
2.结项材料:纸质《审批表》后附研究成果装订成册1份。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5月8日。
4.材料报送地址:海甸校区泰坚楼二楼210室。
5.联系人:
人文社科处:杨德禧,电话:66262189。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办公室:温小平,电话:66218973。
附件:
1.海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审批表
2.海南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
海南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