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21年办理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21〕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47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42号),为加强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研究项目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9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项目;
2.2018年“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
二、结项要求
1.请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中有关要求组织项目成果鉴定及结项事宜。
2.“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负责人需对照立项时承诺的任务,撰写团队建设情况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三年来团队所在学校执行《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优先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团队在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党建思政、特色项目等方面的建设成果,以及项目成果、同行评价、社会影响等内容)。
3.请各有关高校积极组织好结项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总结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和水平,增强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获得感。
三、材料报送
本次结项范围所涉项目按照《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登录教育部社科司(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在线提交结项申请,填报并在线生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提交成果电子版、团队总结报告及有关结项材料。
报送纸质结项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书(无需签字盖章);
(2)项目《终结报告书》1份;
(3)项目成果原件1套(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加盖科研处公章;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
(4)《入选团队建设情况总结报告》1份(“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提供)。
报送时间:2021年7月26日—9月10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北师大社科研究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联系人:范明宇,联系电话:010-58805145。
社科司联系人:范丹卉、杨志超
联系电话:010-66097537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21年7月23日
海南大学有关要求:
1.在线填报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
2.报送地址:人文社科处项目管理科(泰坚楼210室)。
3.以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4.其他事项遵循上述通知。
联系人:陈晓芳,6628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