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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人文社科类)
2021年11月24日 09:1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琼教高〔2021〕154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1),为了做好本次高校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结题要求

结题范围指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要求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5)第十三条第四款。

二、结题材料

1.网上填报结题材料遵循琼教高[2021]154号的要求。

2.纸质材料按照《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结项材料格式》(附件3)的要求装订成册,一式2份。

三、材料提交时间

1.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15日。逾期自误。

2.纸质材料请于202218日前送至15栋留学生公寓105室。以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唐雯花,联系电话:66262189

附件:

1.琼教高[2021]154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结项材料格式

4.经费决算表

5.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