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法学会 2022 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招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服务法治实践,为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法治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课题选题
《海南省法学会 2022 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研究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 12 号文件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省八次党代会和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征求海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形成,经省法学会机关办公会议通过。申请人应从《课题指南》中选定题目开展研究,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
三、课题设计
(一) 课题类别:常规课题
(二) 资助额度:每项课题资助35000元
(三) 最终成果要求:研究报告
(四) 课题成果查重率不得高于15%
(五) 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12个月,要求1篇至少3万字的总报告和1份3000-5000字的简要报告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资格
1.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如系非法学专业博士学位,本科或硕士应为法学专业)。
3. 申请人可以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10人。申请人本人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足以单独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也可单独申报。
4. 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5. 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和海南省社科规划课题等中央和地方部门批准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课题成果申请,不得以已结项的课题成果申请,不得以已出版、发表的成果申请。立项后发现主持人存在以上情况的,撤销立项。
6. 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以兼职人员身份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身份的真实性。
(二)申报材料
课题申请人下载并填写《海南省法学会2022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海南省法学会2022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评审活页》。
1.2022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版《海南省法学会2022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1份、《海南省法学会2022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评审活页》6份,邮寄至海南省法学会法学研究部,并将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hnfxhyx@163.com,邮件名称为“指南序号+姓名+课题名称”。
2.评审采取匿名评审,在研究成果和评审活页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申请人单位或个人信息的文字,如所发表论文的名称、刊物,否则将作为不合格申请处理。
3.为了方便申请人申报,申请时暂不需要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经评审拟立项的,由拟立项课题的申请人按照我会的要求,提供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2. 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报公告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评审程序
海南省法学会将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成果与课题指南中的具体题目是否契合、成果内容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等。初审不合格的将不予送审。
海南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课题成果进行匿名通讯评审,主要对成果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创新性、规范性、可转化性进行评价。
全部申请根据选题分类,由多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每一选题按照专家评分从高到低排序,评审结果提交省法学会机关办公会,会议以专家评分为基础,综合考虑选题的重要性,确定拟立项名单后公示。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 280号海南省法学会
邮 编:571100
邮 箱:hnfxhyx@163.com
联系人:朱振夫
电 话:0898-65802312
海南省法学会
2022年9月1日
附件:1.《海南省法学会 2022 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2.《海南省法学会 2022 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3.《海南省法学会 2022 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评审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