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3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不断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促进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别与课题指南
本次课题申报分为三大类别,即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研究基地课题和清廉自贸港专项研究课题。年度课题具体设立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研究基地课题具体设立资助经费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清廉自贸港专项研究课题均有经费资助。各类课题采用统一申报,分类评审方式。年度课题和研究基地课题申请人可参考《2023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选择具体的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设计选题(见附件1);清廉自贸港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人可参考《清廉自贸港专项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2)。
(一)年度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具有较高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追踪国内外学术前沿动态及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紧紧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开展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研究基地课题。立足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发挥基地的学科和人才优势,围绕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重点任务来选题。
(三)清廉自贸港专项研究课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的决定》精神要求,着眼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局,聚焦自贸港廉政制度、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风险评估与防控等策划选题。
三、申请人资格与申请要求
(一)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海南省工作的社科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均可作为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课题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项其他课题的申请。其他人员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能参与两项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请。
(三)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近3年内被终(中)止、近5年内被撤项的省级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未完成省级社科规划课题(包括研究基地课题、“思政”专项课题、省委省政府重大研究专项课题等)的负责人(截止到2023年3月1日,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不得申请。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结项)省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请本次课题。
(四)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日后出生)。
(五)研究基地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基地一般限报5项(含)以内课题,课题负责人必须为基地的专(兼)职研究人员。
(六)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应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七)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承诺无在研课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内(含)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资助经费和成果要求
(一)资助经费
年度一般课题3.5万元/项,年度青年课题2.5万元/项,研究基地课题3万元/项,清廉自贸港研究专项课题3.5万元/项。
(二)成果要求
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或著作3种成果形式。
1.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6个月,要求1篇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1份2000-3000字的简要报告(研究报告通过鉴定,研究成果入编《社科成果与智库专报》后才能办理结项证书)。研究报告查重率一般不高于15%(含)。
2.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为3至4年,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以上,其中:年度青年课题、年度自筹经费课题、研究基地自筹经费课题一般要求有1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年度一般课题、研究基地资助经费课题和清廉自贸港研究专项课题一般要求有2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
3.著作完成时限为2至3年,一般要求20万字左右(须鉴定通过后才能出版,正式出版后办理结项证书)。
4.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请。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五、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简称《课题申请书》,1份)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简称《论证活页》,7份)。《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课题申请书》《论证活页》要求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的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指定邮箱sklghb001@163.com。
(二)申报时间
从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宜
(一)申请人须在《课题申请书》中写明课题类别,比如年度课题(一般课题)、年度课题(青年课题)、年度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研究基地课题(资助经费课题)、研究基地课题(自筹经费课题)、清廉自贸港专项研究课题等,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经费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2017〕1664号)执行。课题经费包干制试点单位参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琼社科〔2021〕56号)执行。
(二)学科分类包括: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请。
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联系方式:骆老师、徐老师,0898-65238928。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18号楼102室,邮编:571100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3月1日
海南大学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务必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1.基地课题每个基地限5项,超项不予受理。
2.报送材料:纸质版《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论证活页》一式7份,均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版《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henx210@hainanu.edu.cn。
3.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
4.报送地址: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报送至泰坚楼211室,基地课题报送至泰坚楼214室。以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5.其他事项遵循上述通知要求。
联系人:陈晓芳,66280130(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
苏 莹,66163209(基地课题)
人文社科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