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对人文社科类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指示要求,推进协同创新中心“有组织科研”,紧密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协同创新中心与省直部门工作重心规划与实际需求的有效对接,支撑服务海南高质量发展。现就人文社科处“自贸港发展与制度创新”“文化旅游”协同创新中心科研创新团队优化与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科研创新团队应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突出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请各单位认真研读团队优化与申报指南,围绕指南中的研究方向与团队规划,凝练研究领域和方向,形成实质合作的科研创新团队,以主要依托学院为单位申报优化和调整团队。
二、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方向与团队规划
“自贸港发展与制度创新”“文化旅游”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方向各12个,每个研究方向拟下设2—5个团队,中心团队建设指南(试行)详见公文附件。
三、团队优化调整申报指南
团队优化调整的范围包含已立项的科研创新团队、培育的科研创新团队、申报第六批次的团队。团队按照公文发布的24个研究方向和团队规划开展优化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团队各成员的研究领域贴合申报的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具有关联性,要形成真实的、协同的团队,真正实现有组织的科研。学院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各成员的研究领域贴合申报的研究方向。
2.团队人数遵照学校要求,设置在3—5人左右。学院应对申报的团队规模进行审核,确保规模的适度性和合理性。
3.同一个研究领域和内容只允许申报一个团队。学院应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不可存在多个团队申报同一研究领域和内容。如遇不同学院多个团队申报同一研究领域和内容,则由专家评审择优确认立项团队。
(二)申报程序
1.已立项的科研创新团队:已立项的团队带头人根据发布的研究方向及团队规划,综合评估当前团队成员的研究领域,对团队的研究方向、名称、成员进行优化,并填写附件1《人文社科类科研创新团队优化申报书》。
2.培育的科研创新团队、申报第六批次的团队:符合立项条件的团队,对照发布的研究方向及团队规划重新申报立项团队。由团队填写附件2《人文社科类科研创新团队立项申请书》后提交材料至学院审核。已申报第六批次的团队,如研究方向及团队规划与发布的规划一致,可不重复申报。
3.学院审核:团队带头人所在学院为主要依托单位,团队将申报材料提交给依托单位,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择优推荐给人文社科处。
各学院梳理最新的团队情况,填写附件3《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于10月8日下班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至人文社科处。纸质版报送至泰坚楼213室,电子版材料通过邮箱发送至300263@hainanu.edu.cn。
4.专家评审:人文社科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公示立项。
(三)其他说明
1.团队立项、管理及考核依据《海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施行。
2.申报优化调整的团队,研究方向须与发布的研究方向一致;团队名称可从发布的规划中选取或适当微调、修改,也可在该研究方向下增设团队名称;团队成员可删减、调增,以各成员研究领域贴合申报方向为原则进行成员调整。团队成员之间不得交叉,仅能加入 1 个科研创新团队。
3.如立项和培育团队无法按发布的规划进行调整的,可继续保留,按原团队方向继续建设,并按原团队任务进行考核。
联系人及电话:人文社科处张诗茹 66252616
附件:1.人文社科类科研创新团队优化申报书
2.人文社科类科研创新团队立项申请书
3.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