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升学校人文社科科研水平和科研竞争力,力争在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立项方面实现新的突破,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启动2024年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国家级重大科研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和要求
按照对标“一流学科”的建设要求,以优势学科建设为抓手,聚焦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文社科基础理论研究,凝练科研方向,整合科研队伍,开展重点科研攻关,以争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及对国家和地方发展有重大贡献的战略研究项目为培育目标。
本批培育项目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和交叉学科研究,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选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着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为推进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服务。
二、培育对象
具有申报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资格(参照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资格)且具有突出的研究特色、良好的研究基础与研发前景的我校全职在岗正高职称人员。
三、培育数量
根据申报数量,择优选择5项进行培育。
四、申请条件
人文社科国家级重大科研培育项目的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海南大学为项目第一申请单位,项目主持人,即项目首席专家应为人文社科类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当积极组织科研创新团队成员,发挥团队优势,整合团队力量参与项目申报。
2.曾主持1项以上(含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项目研究效果较好。
3.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子课题负责人需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要求2个以上子课题负责人为校外人员)。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主持人参加本次申报。
5.曾获得校内重大培育项目,未按期结项的,不得申报。
五、培育经费
本年度每项资助经费为4万元,通过学校评审立项后,当年拨付培育经费,年度考核优秀的项目下一年度将给予追加经费滚动支持。培育经费主要用于为确保实现培育目标而进行的调研、研讨和论证等活动,且须在本年度10月前执行到85%,12月15日前执行完毕,未执行的经费不予结转。学校对培育对象实行年度考评和动态管理,对不按照目标要求开展工作的培育对象,将终止资助和培育,剩余资助经费返还学校。
六、结项要求
1.培育期内,项目负责人应当申报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与之相关的选题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及其他由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校长办公会审定的重大项目)
2.项目主持人成功申报相关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并获得立项批准。以3年为一个培育周期,若3年内未能达到结项要求,则中止培育资助。
七、申报方式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国家级重大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纸质6份、《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国家级重大科研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1份、主持人职称证书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复印件1份,于2024年4月7日下班前由单位统一上报人文社科处(泰坚楼211室),同时电子版发至xuguozi@hainanu.edu.cn。
联系人:许老师,电话:66282189
附件:1.《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国家级重大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
2.《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国家级重大科研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