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决定对2022和2023年度立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和2023年度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推迟或终止研究工作的原因等。
三、检查程序
中期检查以学校为主组织实施,同时将检查结果报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我处将对我校立项的人文社科类科学研究项目进行检查。
四、其他事项
(一)中期检查将作为科研项目后续拨款的主要依据,中期检查不合格或问题较为严重者,将视情形做出暂停后续拨款或撤销立项等处理。
(二)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并于2024年9月25日前将纸质版《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1份、盖章版《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1份,报送社科处(泰坚楼211室)。以上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至邮箱:xuguozi@hainanu.edu.cn。
联系人:许国紫,联系电话:66262189
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3.2022和2023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且尚未结项项目一览表(社科类)
人文社科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