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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人文社科类)
2024年11月18日 08:5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4〕108号),为做好本次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已到结题最后期限(2024年12月)却未能按期结题的科研项目,应及时登录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提交延期申请,并与人文社科处联系。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结题申报

(一)结题材料及格式要求参考《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目录》(附件3),纸质版装订成册3份(2份报省教育厅和社科处存留,1份返回项目负责人存留并上传系统)。

(二)纸质版结项材料盖章后,需登录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与纸质版材料一致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佐证材料,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等文件格式上传。

四、材料提交时间

纸质版材料请于2024年12月18日前报送至社科处(泰坚楼211室)办理盖章事宜,网上填报应于2024年12月20日12:00前上传系统完毕,逾期自误。

五、其他要求

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联系人:许国紫,电话:66262189


附件1:琼教高〔2024〕108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 知》

附件2:《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目录》

附件4:2021-2022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立项通知)

附件5: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人文社科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