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海南省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3年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旨在督促项目负责人系统梳理研究进展、总结阶段性成果,及时发现并解决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快研究进度,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对象为我校2023年立项、目前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及西部项目。具体名单详见《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名单》(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研究计划执行情况。梳理课题组已开展的研究工作,汇报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评估是否能够按期完成研究计划并达成预期全部成果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详细说明研究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与建议。
(三)经费使用情况。依据云杰财务系统数据,如实汇报项目总经费、已拨付经费、实际支出金额及经费使用方向。
三、检查流程
(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请有关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简称《中期检查表》),并做好内容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审核通过的《中期检查表》(WORD版)请于11月6日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姓名+中期检查表”。
(二)填报管理平台系统。《中期检查表》经学院审核后,项目负责人应于11月6日前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完成相关信息填报,逾期将不予受理。平台操作指南详见《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附件3)。
(三)提交学院综合报告。各有关学院应在全面审核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的基础上,撰写中期检查综合报告,重点总结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综合报告(WORD版)请于11月11日前提交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中期检查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认真总结研究进展,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未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将影响后续结项申请。
(二)各学院应以此次中期检查为契机,加强对项目研究过程的跟踪管理与精准服务,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提升研究质量与结项率。同时,应注重将中期检查工作与后续项目申报工作有机结合,形成良性循环与统筹推进机制。
(三)所有项目务必严格遵循既定研究计划推进,最大限度避免项目进入清理期,共同提升全校项目按时结项率。如因研究实际需对成果形式、课题组成员等作调整的,请项目负责人提前按程序提交变更申请。
联系人:陈晓芳
电 话:0898-66280130
邮 箱:chenx210@hainanu.edu.cn
地 址:社科楼C栋210室
附件:1.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2.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
3.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
人文社科处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