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科动态 通知公告 正文
    21 2026.10
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10.2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发布《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公告》)。为切实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一)2026年度专项在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上与2025年度存在差异,请各单位充分动员,整合优质科研资源,鼓励跨学科组建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且长期稳定的高水平研究团队。同时严格把关,做好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审核和学术质量把关。

(二)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研究资质,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2025年度要求为正高级或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本年度门槛有所放宽)。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三)申请人须按照《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2)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四)本次申报须按照新修订的《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申请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因超字数影响系统提交和评审的,责任自负。《申请书》中经费预算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4)填报,并简要说明每项开支内容及相应金额,注意不得列支论文版面费,各年度预算合计数应等于直接费用总额。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严格遵照《申报公告》要求执行。

二、学校申报安排

请从本通知的附件下载申报材料,其中《申请书》已填写部分内容。

(一)申报意向统计。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公告》后填写《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意向统计表》(附件5),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于10月23日17时前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便学校统筹安排。

(二)申报材料报送。具体安排如下:

1.提交电子材料:请申报单位于11月18日17时前集中将WORD版《申请书》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进行线上形式审查并反馈修改意见。

2.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人根据学校形式审查反馈意见修改后,请申报单位于11月19日17时前提交最终版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人及子课题负责人须签字,二级单位须作出承诺并签章。《申请书》经学校审核签章后将返还1份给申请人,由申请人将签字盖章的PDF版本《申请书》上传至申报系统。

3.填报申报系统:请申请人于11月22日17时前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注册账号(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填报信息并上传《申请书》以及2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要求均为PDF版本。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申请人务必尽早登录系统填报并提交审核,避免因系统技术问题无法按时完成。


联系人:陈晓芳

电 话:0898-66280130

邮 箱:994345@hainanu.edu.cn

地 址:社科楼C栋210室


附件:1.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2.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3.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5.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意向统计表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