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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有关文件(2025年10月11日更新)
2021年09月10日 10:04   点击:[]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有关文件(2025年10月11日更新)

主要注意事项如下:

1.如课题负责人已完成协议书约定的研究任务,请按附件《3、海南省社科规划课题结项所需材料》要求提交结项材料,可以提前申请结项。

2.省社科联已印发新的《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琼社科〔2025〕50 号),其中成果验收和结项部分有相应调整变化,尤其需要关注外文期刊论文需要提供材料的要求,请项目负责人仔细查阅。

3.课题进行过程中,如有相关重要变更事项,需要填写《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变更事项报批表》。

4.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省社科联规划办要求对策建议有相关省领导批示、厅(局)级单位采用证明才能受理结项申请。对策建议稿件及相关省领导批示、厅(局)级单位采用证明须提交一式2份。研究报告需通过鉴定,须有相关省领导批示、厅(局)级单位采用证明,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能办理结项证书。

    提供的相关报送渠道如下:

    (1)《社科成果与智库专报》:项目负责人可通过省社科联提供的《社科成果与智库专报》报送渠道进行报送,请参照《社科成果与智库专报范文模板》格式要求编写对策建议,研究过程中尽早提前把政策建议稿件发给省社科联规划办负责老师邮箱sklghb001@163.com,以便尽快入编。确定入编了《社科成果与智库专报》,可以算作获得采纳证明。

    (2)我校人文社科处提供的报送渠道。参考《社科成果与智库专报范文模板》格式要求编写对策建议,发送至邮箱soei@hainanu.edu.cn,如报告内容涉密或敏感信息,请刻录光盘送至社科楼C204室。依托其他项目或方式形成的咨政报告,可进一步咨询社科处后按照相关模板及要求报送,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898-66163209。

    (3)自行报送渠道。项目负责人可以自行寻找渠道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