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文明形态多样化视域下的交互共识研究》(项目批准号:22BZX008),由海南大学秦子忠教授主持完成,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结项等级为良好。
一、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在全球化进程中,西方文明凭借工业化和资本主义优势建构起以自身为中心的现代世界体系,并伴随产生了穿透一切文明边界的普遍主义叙事。这一叙事是“求同”压倒“存异”,以至于成为当代共识困境的一大思想根源。本成果认为摆脱共识困境的出路,是发掘文明差异与文明冲突的“间距”,并且将这一间距概念化为“文明间距”,即不同文明在价值体系、行为方式、制度结构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空间。这一间距既是冲突的潜在根源,也是共生的可能空间。
二、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
基于这一文明间距,本成果提出了一个文明间共识假说:存在多个尚未成型的全球性政治基础;诸文明对这些基础的理解不能完全化约;共识不是建立在唯一一个共识焦点上,而是建立在多个异质性焦点的聚合上。
(一)文明多样性的确立:中国式现代化与多向性全球化
为了给上述假说奠定现实基础,本成果考察了中国式现代化及其世界历史意义,并且主张中国式现代化不仅证伪了“现代化=西方化”的单线演进逻辑,更在结构上推动了全球制造业网络从“中心-边缘”的单循环结构向“平等-互惠”的多循环结构转型。在此基础上,本成果提炼出一个至少包含四个维度的文明分析框架:人造器物、社会秩序、身份认同与价值信念。这一框架超越了将文明简化为宗教或意识形态的单维界定,为分析文明的多样性、层级结构及其演化提供了更精细的工具。
(二)合理行为的多元性:从独白、对话到交互
以什么样的行为方式达成共识?这是共识理论的一个核心问题。为了更好地探讨这一问题,本成果区分了自身性合理性与公共性合理性,并批判考察了罗尔斯和哈贝马斯二人的行为理论,相应地提出了“交互行为”,它与罗尔斯、哈贝马斯行为理论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它的出发点是“可改善关系”而非理想化的原初状态或商谈情境;第二,它承认普遍性的边界,认为任何合理行为都有其有效边界;第三,它吸纳了中国文化传统中的“情理思维”,即寓理于情、注重恰到好处的“留白”与动态平衡。交互行为不追求消除所有分歧,而是在边界间的具体互动中寻求渐进改善。
(三)全球正义原则的复数特征:超越单向性普遍主义
在什么样的焦点上达成共识?这是共识理论的另一个核心问题。在当代政治哲学语境中,共识焦点主要表现为正义原则。因此,本成果以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为切入点,批判考察了其国内正义原则、万民法八原则以及博格对罗尔斯正义观的全球化扩展,由此敞开共识焦点—原则空间。与罗尔斯和博格不同,本成果主张全球正义原则是复数的。因为不同文明都可以从自身的合理性传统出发,提出面向世界的全球正义构想。这些构想之间的关系不是谁统摄谁,而是存在多种可能,其基本关系属性至少有构成性兼容、互不兼容或相互对立。因此,真正关键的问题不是“哪一组原则是唯一正确的”,而是“这些异质性原则之间的关系属性是什么”,以及“如何在它们之间达成交互共识”。
(四)交互共识理论的核心框架与理论定位
在综合前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成果较为系统地建构了交互共识理论的核心框架。这一框架包含四个核心要素,其内在逻辑是:原则空间提供了共识可能发生的焦点集合;行为主体是共识的承担者,其构成因聚焦主题的不同而存在相应的有效边界;边界间互动是共识生成的具体场所;弱同意是共识形成的机制。
本成果将交互共识理论与罗尔斯的重叠共识、哈贝马斯的商谈共识进行了几个维度上的对照:在共识焦点上,重叠共识追求同质的单一焦点,商谈共识允许多样性但程序可能仍是同质的焦点,而交互共识主张焦点的多元性与层级性;在共识主体上,重叠共识是点状性、不连续的主体,商谈共识是同质性的所有理性人,而交互共识是复合性、有边界的主体;在共识机制上,重叠共识依赖逻辑分析(强同意),商谈共识依赖理想言说,而交互共识依赖弱同意与累积性;在对待差异的态度上,重叠共识通过划定政治领域以隔离差异,商谈共识通过寻求沟通理解以化解差异,而交互共识通过“和而不同”以容纳差异;在立场预设上,重叠共识与商谈共识都隐含着无边界普遍主义或理性形式同一性,而交互共识明确承认普遍主义的边界性。
三、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影响及效益
本成果的学术价值,一是它提出了“文明间距”“交互共识”“弱同意”“复合性主体”等原创性概念,拓展了政治哲学与文明学交叉领域的研究空间;二是在整合行为合理性、原则正当性与共识生成机制三个维度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结构的共识理论框架。其实践价值指向是本成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一带一路”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提供了学理支撑,也为文明间对话与全球治理提供了方法论指导。预期影响是本成果拟由权威出版社出版,预期在政治哲学、文明学、国际关系理论等领域产生学术影响。
作者简介

秦子忠,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海南自贸港 C 类人才,《共生社会》期刊编委会秘书长兼副主编。曾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访问学者(2019、2021)。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致力于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公共传播与学理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 项;出版《正义的测量》《劳动整体性与分配正义》《人类何以共生》3 部专著,《良治:来自儒家政治的启示》《共生理念:组织的范式转变》2 部合著;发表论文 40 余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多篇。获得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一等奖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