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海南自贸区(港)研究专项项目已完成受理申报、会议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立项时间:2019年7月12日,每个项目资助研究经费2.0万元。立项后,《海南大学自贸区(港)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要按照《海南大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附件:《海南大学海南自贸区(港)研究专项项目立项名单》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
2019年7月12日
:《海南大学海南自贸区(港)研究专项项目立项名单》